被DQ立法會議席 法官判姚松炎毋須支付特首及律政司訟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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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10/04 18:37

最後更新: 2018/10/04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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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DQ立法會議席,法官判姚松炎毋須支付特首及律政司訟費。(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梁振英及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立法會宣誓風波,於2016年入稟要求褫奪羅冠聰、梁國雄、劉小麗及姚松炎4人議員資格案件,高院法官於2016年7月裁定4人宣誓無效,由宣誓當天起全部喪失議席,並需支付特首及律政司訟費。姚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更改訟費命令,高院法官區慶祥今頒下判詞,認同姚一方所指,相對其他宣誓無效的議員,姚於誓詞中加入的字眼亦相對溫和,而姚亦根據過往立法會主席及秘書均沒有就有關行為作出任何決定,故姚就過往的決定,認為自己有重新宣誓的機會,法官認為姚的想法亦合理,故認為要姚支付訟費,做法並不公平,因此同意更改有關訟費命令,毋須姚支付特首及律政司訟費。